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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宣布关于李东桥等四位同志的任职决定
时间: 2006-08-01          点击量: 8349

    8月1日下午,我院召开副处以上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宣传部和省文化厅关于李东桥等四位同志的任职决定。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精神文明办主任白阿莹,省文化厅副厅长刘宽忍等出席会议,院长陈彦主持。
    根据省委宣传部和文化厅的决定,一级演员李东桥、李梅任院艺术总监,原总务处处长王咸民、眉碗团团长董利森任副院长。
    会上,白阿莹同志阐明了这次干部配备工作的重要意义,认为这是事业发展和加强我院行政管理与艺术管理的需要,严格遵循了《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经过较大范围的推荐与考察,通过长时间的深入调查,真正落实了群众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与参与权。白部长指出,近年来,戏曲研究院始终坚持“五个一工程”为龙头,在各项重大艺术活动中取得了优异成绩,希望新班子和新任命的同志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工作,不负重托,为戏曲研究院和陕西戏剧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接着,他受省委宣传部部长马中平委托,代表部里作了重要讲话。白部长强调,一、实施精品战略,树立精品意识,培养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二、创新体制,转换机制,增强活力;三、顾全大局,加强团结,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洁身自好,廉洁从政。
    陈彦院长说,对院领导干部的配备,充分说明了省委宣传部对我院组织建设和全面建设工作的重视,必将对院里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起到新的推动作用。他表示,一定会提高素质,加强学习,加强团结,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努力把我院全面建设事业推上一个新台阶。会上,省委宣传部干部处处长余海利与省文化厅副厅长刘宽忍分别宣读了省委宣传部和省文化厅关于李东桥等四位同志的任职决定与通知。李东桥、李梅、王咸民、董利森分别作了就职发言,一致表示将努力学习,严以律己,在新的岗位上开创工作新业绩。
    副院长徐光明、党委副书记李仲谋、省文化厅人事处处长王自强以及我院副处以上干部一同出席会议。

附:王咸民等四位同志简历
    王咸民,1958年3月生,大专学历。1974年起,先后任陕西省戏曲研究院秦腔团演员、业务科长,艺术研究室编剧等职;1995年8月至1996年8月任本院总务处副处长;1996年8月至2006年7月任总务处处长;2006年8月起,任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副院长。
    董利森,1957年1月生,大专学历。1974年至1993年,任陕西省戏曲研究院眉碗团演员,1993年2月至2002年1月任眉碗团副团长;2002年1月至2006年7月任眉碗团团长;2006年8月起,任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副院长。
    李梅,1969年6月生。1987年至1997年7月任陕西省戏曲研究院青年团演员;1997年8月至2006年7月任青年团副团长;2006年8月起,任陕西省戏曲研究院艺术总监。
    李东桥,1961年12月生。1974年至1984年任陕西户县剧团演员;1984年至1997年任陕西省戏曲研究院秦腔团演员;1997年10月至2004年12月任本院秦腔团副团长;2004年12月至2006年7月任本院艺委会副主任;2006年8月起,任陕西省戏曲研究院艺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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