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妇联公布了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10名)、全国三八红旗手(1193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1000个)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我院青年团副团长李娟名列其中。在我省获得此项殊荣的33位先进妇女典型人物里,李娟是唯一的文艺工作者。
李娟为国家一级演员,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中国秦腔“四大名旦”之一。她主工刀马旦、正旦,先后在《盗草》、《杀嫂》、《杨七娘》、《迟开的玫瑰》、等剧中担任主演。曾荣获国家和省级多项奖励,先后被陕西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授予“德艺双馨艺术家”,被陕西省文化厅、省文联、省剧协联合授予“青年表演艺术家”的称号。
由全国妇联组织的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评比表彰活动,迄今已有几十年历史,是全国专项表彰妇女先进人物的最高荣誉,评选的目的是对那些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作出显著成绩的妇女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予以激励和褒奖。李娟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将成为她艺术人生的一个新坐标和新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