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文化部主办的全国文化先进单位、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著名表演艺术家、我院艺术总监李梅被授予“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前往北京接受表彰。
李梅为国家一级演员,中国戏剧“梅花奖”、“文华表演奖”、上海戏剧“白玉兰主角奖”获得者。中共陕西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国家文化部优秀专家,陕西省戏剧家协会副主席,陕西省政协委员,我院艺术总监。她主工正、小旦,先后在《迟开的玫瑰》、《大树西迁》、《留下真情》、《西湖遗恨》、《杨七娘》、《鬼怨•杀生》、《隔门贤》等剧中担任主要角色。荣获中国戏曲现代戏交流演出优秀表演奖,中国梆子声腔汇演优秀表演奖,中国戏曲“金三角”交流演出表演一等奖等奖项。被陕西省文化厅、省文联、省剧协评为“青年表演艺术家”,荣获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授予的“德艺双馨艺术家”称号,被评为中国秦腔“四大名旦”之首,获第七届“三秦巾帼十杰”、“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授予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荣誉称号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文化部组织实施的综合奖励,每四年进行一次,旨在引导和激励广大文化工作者积极进取,促进国家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和繁荣,表彰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地区、单位和个人。李梅荣获“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是对她在文化事业方面所取得成绩的充分肯定。